笨 珍 乒 乓 分 会 主 办 |
2006 年 度 笨 珍 县 10 岁 以 下 幼 苗 男 女 乒 乓 锦 标 赛 |
简 章 及 细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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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名 称 : 2006 年 度 笨 珍 县 10 岁 以 下 幼 苗 男 女 乒 乓 锦 标 赛 |
2. 宗 旨 : 促 进 乒 乓 运 动 及 遴 选 笨 珍 县 代 表 以 出 席 2006 年 度 全 柔 县 际 10 岁 以 下 幼 苗 乒 乓 锦 标 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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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比 赛 规 则 : 采 用 国 际 乒 总 ( ITTF ) 最 新 乒 乓 规 则. |
比 赛 项 目 : (A) 男 子 个 人 单 打 (B) 女 子 个 人 单 打 |
比 赛 资 格 : 5.1 参 赛 者 必 须 居 留 笨 珍 县 内 不 少 过 三 个 月. 5.2 参赛者必须在1996年1月1日之后出世, 方可参加. ( 十岁以下组 ) |
4. 比 赛 制 度 : 4.1 男 女 个人 赛 采 用 最 新 国 际 规 则. 4.2 个 人 赛 采 用 循 环 赛 制. 若 参 加 比 赛 人 数 少 过 4 人, 则 取 消 比 赛. 4.3 每 场 比 赛 采 用 11 分 制 3 局 2 胜, 每 名 球 员 发 球 2 粒.. |
5. 比 赛 日 期 / 时 间 : 5.1 个 人 赛 - 24-6-2006 ( 星 期 六 ) 早 上 九 时 正 开 始 |
6. 比 赛 地 点 : 笨 珍 培 群 小 学 综 合 礼 堂 |
7. 奖 励 方 法 : 个 人 单 打 赛 之 优 胜 者 将 赠 送 奖 杯. |
8. 报 名 处 : 笨 珍 乒 乓 分 会 15-2 PTD 12880, Jalan Delima 1, Pusat Perdagangan Pantai Pontian, Ptn. 徐 源 翰 老 师 Tel: 012-7338769 林 顺 贵 校 长 Tel: 012-7672919 何 日 存 先 生 Tel: 016-7057780 何 启 环 老 师 Tel: 012-7667915 |
9. 报 名 费 : 免 报 名 费 |
报 名 截 止 日 期 : 20-6-2006 ( 星 期二 ) 中 午 十 二 时 正, 逾 期 恕 不 接 受, 不 接 受 电 话 报 名 及 临 场 报 名。 |
10.抽 签 : 20-6-2006 晚 上 八 时 正 在 笨 珍 乒 乓 分 会 会 所 进 行 抽 签, 缺 席 者 由 主 办 当 局 代 抽, 不 得 异 议. |
11.比 赛 用 球 : 采 用 红 双 喜40MM 乒 乓 球. |
12.更 换 球 员 : 各 队 可 在 领 队 会 议 时 提 出 更 换 球 员. 会 议 结 束 后, 所 有 更 换 球 员 之 要 求, 一 概 不 受 考 虑. |
13.弃 权 : 任 何 队 伍 或 球 员 逾 开 赛 时 间 15 分 钟 仍 未 出 场 作 自 动 弃 权 论. 凡 弃 权 之 队 伍 均 被 停 止 继 续 比 赛, 其 之 前 比 赛 所 得 之 成 绩, 一 概 取 消. |
14.抗 议 上 诉 : 任 何 人 欲 上 诉, 必 须 在 该 球 赛 结 束 后 一 小 时 之 内,由 领 队 或 队 长 以 书 面 提 出, 并 缴 交 抗 议 金 RM50.00 . 如 抗 议 成 功, 抗 议 金 退 回, 否 则 没 收.上 诉 委 员 会 之 判 决 为 最 后 决 定. |
15.附 则 : 大 会 有 权 决 定 及 增 删 本 简 章 之 一 切 事 项. |
笨 珍 乒 乓 分 会 秘 书 处 启
笨 珍 乒 乓 分 会 网 站: http://ppppontian.tripod.com , Email: ppppontian@yahoo.com
2006 年 度 笨 珍 县 10 岁 以 下 幼 苗 男 女 乒 乓 锦 标 赛
☼ 报 名 表 格 ☼
个 人 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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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男/女 |
生日日期 |
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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